“本周以来,我区进入高温炙烤模式,一定要注意经营场所降温,药品一定要按照说明书贮存,确保夏季药品安全有效。”7月13日,咸宁市咸安区双溪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检查时叮嘱辖区内药店负责人。
检查现场
为切实保障群众用药安全有效,进一步规范药品零售企业日常经营行为,针对温度高、湿度大、药品容易出现质量问题等情况,自7月6日以来,咸安区市场监管局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夏季药品专项检查。
此次专项检查围绕夏季常用药品、易霉变质药品、特殊贮藏要求(需冷藏、需阴凉保存)的药品进行重点检查,包括药品是否分类存放、特殊贮藏要求药品是否按要求摆放、阴凉冷藏柜是否开启等。该局执法人员要求药店和药品使用单位积极履行主体责任,严格按照要求对药品进行贮藏,自觉接受市场监管部门和社会监督。
检查现场
截至目前,咸安区市场监管局出动执法人员120余人次,检查药品经营使用单位80余家,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4份,对5起涉嫌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咸安区市场监管局相关人员表示,下一步,该局将持续加强药品监管,针对整改不到位的药品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采取持续跟踪督导检查,确保整改到位,全力保障老百姓用药安全。
咸安区市场监管局温馨提示,广大市民朋友在购买和使用相关药品时,请关注药品的贮藏条件,在购买时如发现药品贮藏条件与药品包装上的贮藏要求不相符的,请不要购买和使用,并可以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市场监管部门接到投诉举报后将依法予以处理。高温季,消费者在购买药品后,请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进行贮藏药品。(来源:咸安区市场监管局 通讯员章和开、丁帮强、尹芳)